文稿解读:《聊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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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预案》编修背景和过程
我市现行《总体预案》(聊政发[2012]29号)为2012年5月16日印发实施。机构改革后,国家、省、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调整,现行预案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应急局于2020年初启动了《总体预案》的编修工作。2021年9月18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鲁政发[2021]14号),10月份,市应急局对《总体预案》再次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程序分别征求各县(市、区)及43个市直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形成《总体预案》(送审稿)。12月15日,向市司法局进行了报审。12月16日,经市司法局审查并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
二、修订主要内容
较2012年《总体预案》,修订稿主要作以下修改:
1.调整组织指挥体系。机构改革后,市应急委、市政府应急办不再设立。明确总指挥部设立情形,以及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设立情形。
2.增加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明确应急工作手册、事件行动方案等配套内容。
3.完善监测预警。细化预警措施,增加观测频次要求、转移疏散人员等9项预警措施。
4.完善信息报告机制。明确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快速获取机制等内容。
5.增加指挥协调工作内容。明确各级政府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指挥部的衔接情形。
6.增加响应分级机制的内容。明确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形,以及市级层面应急响应启动主体。
7.细化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区分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分别明确了相应处置措施。
8.完善信息发布工作。细化信息发布时限、发布流程等内容,增加舆情引导工作要求。
9.优化应急保障工作。强化人力资源保障,明确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的种类、主要职责。提出建立完善保险制度等内容。
10.完善预案管理。细化预案编制、审批、评估和修订等内容,完善应急宣传和培训、责任与奖惩机制。
三、新修订《总体预案》主要内容
《总体预案》共分九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内容,明确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第二部分是应急预案体系,明确了我市应急预案体系的基本构成等。第三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规范了市级层面的领导机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专家组等内容。第四部分是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内容,着力细化工作步骤和措施。第五部分是资源保障,强化人力、财力、物资装备和科技支撑。第六部分是预案管理,规范了预案编制、审批与衔接、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和培训等内容。第七部分是责任与奖惩,规定了给予表扬或奖励、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情形。第八部分是附则,规定生效时间、解释权等内容。第九部分是附件,制订了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组织体系结构图。
四、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聊城市应急管理局
具体联系人:马月斌
咨询电话:0635-828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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