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聊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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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能力,建立健全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市政府办公室将印发《聊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就《预案》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再造重塑,自然灾害的灾后救助工作面临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2017年印发的《预案》已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亟需修订。通过修订,可以进一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更好适应机构改革后的新要求。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聊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编制过程
按照国家、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应急局于2020年初启动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编修工作。在预案编制过程中,召开预案编制座谈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组织专家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多次征求省应急管理厅、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并按照程序分别征求了34个市有关部门(单位)及11个县(市、区)的意见建议,在充分采纳合理性意见基础上完成修订和会签工作,形成《预案》(送审稿)。并经北京市京师(聊城)律师事务所审查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主要内容
(一)编制目的
按照新时代自然灾害防治“一体化”要求,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自然灾害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三)修订内容
1.完善灾害预警响应,明确发出预警预报、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等5项预警措施。
2.修订应急响应条件,自然灾害救助响应启动条件之一由死亡人数修改为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数。
3.细化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措施,明确市减灾委员会及有关责任单位在灾害发生后开展的措施。
4.优化了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中的中央、省、市级救灾资金申请、拨付程序。
5.细化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应对自然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工作保障措施。
6.强化监督管理,明确预案演练、培训、考核奖惩工作措施。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聊城市应急管理局
具体联系人:孙玉惠
咨询电话:8287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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