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区菜屯镇武明军木皮加工厂“4·1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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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7 10:45:20
市应急局

茌平区菜屯镇武明军木皮加工厂“4·1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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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鲁安发〔2021〕20 号)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对茌平区菜屯镇武明军木皮加工厂“4·1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并征求事故调查组相关单位人员意见,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组织和开展情况

2022年2月21日,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受聊城市人民政府委托,由市应急局牵头,组成了由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派员参加的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茌平区菜屯镇武明军木皮加工厂“4·1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估。

依据《茌平区菜屯镇武明军木皮加工厂“4·1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鲁安发〔2021〕20 号),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调阅事故原始档案和查取相关文件材料)、实地考核等形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追责处理落实情况 

(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武明军,茌平区菜屯镇武明军木皮加工厂经营者。

处理建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落实情况: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检察院已下达刑事判决书(2022)鲁1503刑初10号,判决如下:被告人武明军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二)党纪、政纪处分落实情况(2人)

1、翟庆伟,中共党员,时任茌平区菜屯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处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七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落实情况:市纪委监委已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彭超,中共党员,时任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防灾减灾工作科科长。

处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七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落实情况:市纪委监委已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问责人员(5人)

1、侯振华,中共党员,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处理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七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十一款、第八条,建议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落实情况:市纪委监委已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2、赫庆雷,中共党员,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级主任科员。

处理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七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十一款、第八条,《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三)款,建议由具有管辖权限的党组织对其诫勉谈话。

落实情况:市纪委监委已给予诫勉谈话。

3、李泽汉,中共党员,时任茌平区菜屯镇党委书记。

处理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七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十一款、第八条,建议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落实情况:市纪委监委已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4、左中原,中共党员,时任茌平区菜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处理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七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十一款、第八条,建议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落实情况:市纪委监委已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5、田维旺,中共党员,时任茌平区菜屯镇人民政府副科级干部。

处理建议:诫勉谈话。

落实情况:市纪委监委已给予实际分管木皮加工行业的时任副镇长吴桂明诫勉谈话。

(四)给予行政处罚及问责单位(3个)

1、茌平区菜屯镇武明军木皮加工厂。

处理建议:一是茌平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二是茌平区市场监管部门另案处理。

落实情况:茌平区应急管理局对其行政处罚30万元,分期缴纳。目前30万元罚款已缴纳到位。

茌平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并调查终结。

2、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处理建议:向茌平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落实情况:市纪委监委已责令其向茌平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3、菜屯镇人民政府。

处理建议:向茌平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落实情况:市纪委监委已责令菜屯镇党委、镇政府向茌平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从评估情况看,茌平区菜屯镇武明军木皮加工厂“4·1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情况

武明军木皮加工厂及时汲取了“4·1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了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了改造。一是开展全员教育。事故发生后,该厂立即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学习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二是现场隐患整改。从电力、消防、劳保防护、机械防护、皮子堆放、警示标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彻查彻改,抓好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确保了安全生产。

(二)事故发生地政府落实整改情况

菜屯镇人民政府针对木皮加工企业数量众多的特点,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进行问题整改。一是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印发2000余份安全生产明白纸,由各村下发到每家木皮加工厂,印制张贴了100块安全生产标示牌,张贴至各主干道;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实施分级管控制度,明确各行政村负责对村内木皮加工个体户的安全生产工作,村委会定期对辖区企业进行排查,镇应急办不定期抽查;三是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对全镇木皮加工行业先后进行了两次停业整顿和全面排查,共计检查木皮加工厂875家,发现隐患729处,并全部督促落实整改。四是规范行业标准化运行,成立了茌平区菜屯镇木都服务有限公司,为全镇的木皮加工户提供管理服务;同时镇政府列支专项资金近20万元,聘请安全专家为全镇木业行业提供安全服务和现场指导,确保了对木皮加工厂的大排查大整治常态化,全面提升了菜屯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三)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情况

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一是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宣讲安全法规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让员工明确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突发事故中能够正确熟练地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二是加大安全巡查力度,2021年5月份共进行4次巡查,检查企业30余家,查出问题70余项,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当面与企业负责人交换意见,限期整改落实,确保不再发生安全事故。

茌平区应急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生产安全责任,消除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盲区和空档,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是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对菜屯镇木皮加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培训,切实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理念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强化风险管控力度,事故发生后,区应急局立即聘请安全专家对菜屯镇木材加工厂进行了抽查,根据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求全行业停产限期整改,并由菜屯镇应急办对整改情况进行逐户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准予开工。三是加强问题跟踪督办力度,重点跟踪关注菜屯镇木材加工厂安全隐患的整改进度和整改情况,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和专项督查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力度,针对“4·1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区应急管理局制作完成事故警示教育片,下发6个乡镇、部门和100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学习观看,累计接受教育10000余人,切实发挥好事故警示作用。

四、总体评估意见

经评估组评估,具体评估意见如下。本起事故中所有事故责任人员、刑事责任追究、责任单位行政处罚均已处理到位;事故发生企业能够及时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注重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发生地政府和负责生产安全单位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强化事故防范措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了辖区内生产安全形势稳定。

五、发现的主要问题

企业、政府和监管部门对“4·1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采取了具体举措,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现将发现问题清单(见附件)反馈你区,请积极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并将问题整改情况于3月1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邮箱:lcsawh@163.com

六、主要工作建议

安全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丝一毫不能放松。因此,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吸取教训,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企业层面

1.加强问题隐患整改力度,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控制原木材和木皮堆放高度,设置限高架,采取防止原木滑滚措施,确保生产车间的生产安全。

2.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全面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大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保障生产安全。

3.规范员工安全生产培训,确保行业安全生产稳定。企业要按时定期保质开展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做好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台账,并进行安全生产理论与实践考核,规范培训过程和培训记录,全面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二)政府层面

1.进一步规范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企业所在地政府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并不定期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倒逼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有效开展。

2.进一步加强问题隐患督促整改力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企业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督促各企业限期逐条整改落实。同时督促各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的自查自纠工作,严防死守,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正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认真履职,守好“责任田”,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部门层面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履行“三管三必须”的法律要求,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和直接监管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督促企业彻底整改,确保安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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