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11371500MB28673299/2015-4405477
2015-12-16 17:40:53
市应急局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2014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局,主动发布市政府安委会及办公室、市安监局安全生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要工作进展、安全生产事故及预警预防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负其职的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
(二)严格制度落实。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各部门分工、要求和责任,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平台建设的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市安监局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等等。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通过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局机关网站以及报刊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开通了安监官方微博、微信,成为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展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的新的重要平台。2014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07条,其中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21条,业务公开类信息159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14条,其他信息313条。特别是局机关网站,我局不断加强其建设、维护、管理工作,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改版升级,增设栏目,充分发挥其作用,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情况
2014年,我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1件,已按要求按时办理。
五、收费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的情况。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尚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公开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送等工作制度,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有效地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局机关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信息不及时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扩展网站功能,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方式,进一步提高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切实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问题,继续做好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