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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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和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局门户网站(http://yjj.liaocheng.gov.cn/)的“政务公开”栏目查看和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聊城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聊城市昌润北路68号;邮编:252000;联系电话:0635-8287851;电子邮箱:lcsyjglj@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聊城市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大局,突出重点工作,及时回应关切,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有序推动市应急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市应急局成立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符合要求。先后组织召开了工作推进会4次、业务培训2次,专题学习并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市应急局积极通过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局机关网站、应急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报刊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全年,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和我局官方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30余条,其中政策文件信息33条,预警信息规划计划信息100条,工作动态信息123条,政策解读信息14条。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市应急局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对11件以市委及市委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其中确定废止2件,其余9件继续有效;对1件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决定予以废止;对本单位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决定废止(失效)2件,均进行了公示。
(四)强化督促指导。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我市茌平区、临清市作为安全生产、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新试点,督促县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市应急局强化调度指导,加强相互沟通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工作中的有效经验和做法。截至目前,茌平区、临清市均已完成了安全生产、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五)统筹信息资源。市应急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按时公开相关信息外,充分利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政务新媒体,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强化重大政策解读,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政策解读材料的发布,并不断拓展解读形式。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今年以来共发表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689篇,今日头条发表文章282篇,微博发表文章260篇。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先后在《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应急管理杂志》、《大众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进行推广了聊城市经验做法共计发布54篇,在聊城市电视台增设专题节目《应急管理365》,在广播专题节目《应急之声》,实现市级媒体阵地全覆盖。市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2次;做客“12345”市长热线演播室1次,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进行重点解读。市应急局共组织开展政府活动日6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等相关知识。
(六)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市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公开范围、工作流程、责任部门,初步形成了信息发布有专人、信息解读有重点、申请公开有回应的政府信息公开新格局,推动了市应急局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按照“谁发布,谁审查”和“事前审查”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全面公开了工作职责、政府公文、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同时,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在互联网网站发布的现象发生。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到局科室、支队绩效考核的内容,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对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有利监督保障。
(七)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2020年,市应急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7项,按时答复事项7项。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复议败诉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败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市政府令)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减7125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9 | 增94 | 11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1 | 2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1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4 | 1 | 2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2020年我局共受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通过沟通联系,及时研究办理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办理完成后,及时在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办理结果。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公众期待相比仍存在不小差距。一是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加强。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不够,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工作意识有待提高。二是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内容不够丰富,特色不够明显。三是公开的时效性仍需加强。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全员办公开”的理念,以政务公开推动行政权力行为规范化。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加大培训的频次和针对性,讲深、讲细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舆论回应引导能力。三是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模式。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发挥新媒体平台和渠道宣传作用,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政策解读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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