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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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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8 14:35:52
市应急局

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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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由本机关服务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编制了《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58.57.184.82:81/n2/n439/gindex.html)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制定发放地点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点: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及省政府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工作规划、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相关业务工作方面的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包括综合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中介机构监管、执法监察及应急救援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法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聊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58.57.184.82:81/index.html)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58.57.184.82:81/n2/n439/gindex.html。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还在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lcajj.gov.cn/),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可在网上填写依程序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网上下载书面填写《聊城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该《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可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聊城市政府网站上填写《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8287886         传真:8210635
  电子信箱: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8287886         传真:8210635
  电子信箱:lcajjbgs@126.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8287886,办公地址: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人事科),邮政编码:252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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