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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1-11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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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应急管理处、高新区发展环境保障部、度假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应急字〔2021〕135 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化进程,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市应急局组织制定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11日



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应急字〔2021〕135 号)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工作,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聊城市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利用机械化、自动化技术,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消除人员在危险环境中暴露和人为误操作带来的安全风险,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从根本上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2 年6月底前,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安全可靠、确保实效”的原则,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行自动化控制,对常规的化工过程操作单元实行自动化控制和机械化作业,基本实现高危作业场所无人操作,努力实现化工生产过程“零死亡”目标。

二、主要任务

全市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带储存设施)企业以及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的化工、医药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一)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对涉及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工艺等 18 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企业要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参照《山东省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设计指导方案(试行)》(附件 1),根据化工工艺特点、装置规模和控制系统复杂程度,优化采用智能自动化仪表、集散控制系统(DCS)、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GDS)、紧急停车系统(ESD)和安全仪表系统(SIS)等,设置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工艺指标及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检测信号的集中声光报警、紧急联锁停车,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

(二)化工过程操作单元机械化、自动化。对涉及粉碎、筛分、混合、固体物料输送、液体物料输送、气体物料输送、传热操作、固定床反应器、流化床反应器、釜式反应器、管式反应器、塔式反应器、蒸馏、吸收、蒸发、结晶、萃取、干燥、非均相分离、吸附、储存、包装等 22 个化工过程操作单元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企业要参照《山东省化工过程操作单元机械化、自动化设计指导方案(试行)》(附件 2),根据工艺装置特点,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技术,设置原料投放、配比控制、反应控制、产品(包括中间产品)放出、输送、储存、包装等过程操作的机械化、自动化系统,实现生产现场的无人化操作。

(三)分类优化改造。对连续化反应,工艺装置的操作控制应当实现机械化、自动化。对间歇式反应,可预先采取调整投料方式(如固体预先溶解为液体)、优化工艺路线(如间歇式反应改为连续化反应)、更换反应设备(如釜式反应器改为管式反应器)等技术,创造有利条件后再进行改造,实现工艺装置操作控制的机械化、自动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现有企业的危险化工工艺和化工过程操作单元,要参照《山东省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设计指导方案(试行)》《山东省化工过程操作单元机械化、自动化设计指导方案(试行)》,配备完善自动化控制系统和机械化作业装备;已经实现自动化控制、机械化作业的,也要参照进行改进完善。企业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的,不应视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三、组织实施

严格落实省应急厅制定 的18 种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控制设计指导方案和 22 个化工过程操作单元的机械化、自动化设计指导方案(其他化工、医药企业可参照执行),从现在开始到 2022 年 6 月底,分三个阶段推进工作。

(一)动员部署和排查摸底阶段(2021年11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并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相关标准规范的视频培训,使企业理解和掌握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和化工过程操作单元机械化、自动化改造的功能要求、相关标准、改造方法和运行管理等,为有效推进工作打好基础。

2.组织企业开展自查摸底,对照标准开展深入自查,并边查边改,对照标准进行改造。

(二)深入整治和示范建设阶段(2022 年4月底前)

1.市应急局将组织力量,对所有涉及企业开展一次针对性的排查整治,形成“一企一策”, 摸清企业自动化控制和机械化作业的现状,形成需要进行安全技术改造的企业名单及其危险化工工艺、化工过程操作单元的清单。

2.各有关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选择确定本辖区开展示范建设的企业,尽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市局将组织现场会,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工作。

(三)全面实施(2022 年6月底前)

1.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应急部门组织和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工作,并对企业改造应用情况进行验收、评估。

2.市应急局将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改造、验收、评估等情况进行复核,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进行通报。

3.根据省应急厅制定的《山东省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将未实现机械化、自动化的工艺技术设备纳入淘汰落后范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应急局成立工作专班,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危化科、科技信息科处参加,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工作。各有关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也要参照省里做法,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安排,积极稳妥推进工作。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将机械化、自动化安全技术改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保证安全资金投入,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并修订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检查与考核,确保机械化、自动化系统的有效运行。

(二)加强跟踪督查。各有关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应急部门要采取督导检查、执法监察和行政许可等措施,同时将“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纳入对企业驻点监管工作范畴,推动企业全面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要加强研判分析和信息归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应急局报告。要组织安全专家深入企业基层一线,指导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支持企业优化工艺技术装备,有效推进改造工作。

(三)加大安全投入。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提取用好安全费用,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机械化、自动化安全技术改造所需经费。按照省应急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应急字〔2021〕126 号),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实施机械化、自动化改造的,在安责险保费调节、技改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支持。各有关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应急部门也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政策措施,扶持鼓励企业开展机械化、自动化安全技术改造工作。

(四)严格改造标准。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技术改造方案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会同企业有关专业人员研究制订,安装改造工程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安装单位承担,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改造。安装改造前后,要有完善的停车、开车方案,落实好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停车、开车安全。安装改造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设计、施工等单位,对机械化作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验收并建立档案,确保装置运行灵敏、可靠,确保人员及设备安全。

(五)强化人才培养。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加快人才培养,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引进专业人才、聘请有关科研和设计单位服务等方式,对操作、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自动化控制专业知识,配足配齐符合机械化作业、自动化控制需要的操作人员和技术力量。

(六)广泛宣传引导。各有关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采取专栏专题、热点追踪、系列报道等方法途径,对“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工作的成效进行广泛宣传,表扬鼓励先进,鞭策激励后进,提高企业的认知水平,激发企业实施机械化、自动化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引导企业坚定走依靠科技进步保障安全生产的道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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