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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应急管理局:推行“告知性”执法 提升执法效能
时间:2024-04-17 15: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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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执法大队召开行政执法事前告知会议,向2024年度执法计划内7家企业进行事前告知,重点讲解执法检查内容、计划检查时间,面对面为企业答疑解惑。

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东昌府区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在全区范围内推行行政执法检查事前告知制度。作为东昌府区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探索规范化执法的一项新举措,行政执法检查事前告知制度必将促进企业提升本质安全,助力改善营商环境、执法环境。 

 一是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执法检查事前告知制度,通过采取年度公告、告知的方式,提前将执法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对象企业根据告知书的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部门依法避免执法过程“一刀切”的情况。

二是助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企业能够及时主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等工作,自身能力不足的企业主动对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隐患自查自改。企业主动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结合“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理念,持续推进执法检查事前告知制度的落实,对主动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实现人性化服务、执法,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不整改的企业依法行政,采用典型案例通报、重点执法制度等方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环境,更好地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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